为使互联网在我国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更好地体现国情民意,促进经济发展、政治民主和社会和谐,本调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丰富信息资源,实现互联网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信息内容的竞争,而网上中文信息所占比例与中国的地位严重不相适应,因此,信息资源的建设成为发展我国互联网产业的一个基本而紧迫的问题。应该抓好重点新闻信息网站、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网络电视等的建设,丰富互联网信息资源,实现中国互联网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进程,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颁布了大量的行政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但这些行政法规的颁发与实施的主体彼此大多独立,“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实现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要从产业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抛弃部门利益,制定出有效的管理制度与产业政策,使中国的互联网业真正能够为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构建和谐网络空间,积极引导网络舆论
网络舆论自身的“双刃剑”特性,要求管理部门在规范网络舆论上注意把握火候,拿捏力度。管得过死,会导致言路堵塞,舆论监督不力;管得过松,则会导致网上言论良莠不分,舆论失控。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而避免网络暴力的出现,需要政府管理部门、传统媒体、网站经营管理者和网民共同的努力。
4.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软实力”
网络文化是互联网的灵魂,其文化特质反映出网络使用者的精神状态,更是一个国家文化创新能力的体现。我们需要从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看待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建设,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阵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应对西方信息和文化的冲击。
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的特点,发展先进的网络文化,使网络文化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已经成为中国网络文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和趋势。
5.建立网络信用体系,推动行业自律
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由政府为网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法规上的保障,设立专门的部门对网络信用进行监管和仲裁,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中介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增强对交易诚信的监督和评级,将“实名制”引入网络交易、网络金融等网上经济活动,对诚信行为进行必要的鼓励。政府主导、立法先行、行业自律、统筹实施是建设符合中国特色的网络社会信用体系的可行之路。
6.提高互联网普及程度,加快信息化进程
对这一问题需要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认识,政府要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等“信息低谷”地区的资金、技术和政策的扶持力度,用信息化拉动经济的发展,用信息化提高教育水平,减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推进社会的稳定与协调发展,从而提高全民的生活文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调查人:谢新洲,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