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 王立彬)为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我国将力争在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农民合法使用宅基地全部发证到户。
国土资源部强调,要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