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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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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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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18日正式启动
14日起可办理赴台旅游证件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 李舒) 14日8时30分,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刚刚开门,就迎来了首批30余名申请赴台旅游证件的游客。从14日起,北京市开始受理市民赴台团队旅游《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关签注的申请,预计首日申请人数将超过700人。

  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高华达介绍,经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协商确定,7月18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将正式启动。

  高华达说,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签注字头为“L”)。《通行证》及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总体上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执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先向组团社报名,交纳所需费用后,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的“入台许可”在办妥《通行证》、签注后,由组团社通过台湾接待社办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批准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往返台湾的旅游签注。对旅游团领队,可根据需要,签发1年有效多次往返台湾的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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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3 14日起可办理赴台旅游证件 2008-7-15 48256F32002924A6482574860048EAAC[A0-新华社记者≈B1-郭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