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上海闸北袭警案、杭州体彩中心血案、海南红塔集团纵火案直至瓮安打砸烧群体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人们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这样的极端暴力行为是如何产生的?能不能事先预防?在探讨这些问题时,我们不妨从 “极端心理”的角度予以关注。
所谓“极端心理”,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人的心理失去了常态,容易走极端,要么极其脆弱,消极悲观;要么极其强烈,疯狂冲动;要么极其冷漠,无动于衷;要么极其激动,举止失措。
极端心理形成的原因十分复杂,有个体的原因,由于教育和环境的因素,极少数人在认知、性格上就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演变、激化往往导致极端心理;有社会的原因,利益分化期、矛盾突发期的社会阶段容易产生极端心理;还有工作与人际关系处理机制上的原因,不重视心理疏导,不善于化解矛盾,就会诱发和激化人的极端心理。如果说个体和社会的原因是潜在因素的话,那么工作与人际关系处理机制上的原因毫无疑问则是诱发因素。
弗洛伊德把人的两面性称之为生命本能与死亡本能,生命本能是一个人力量的来源,它坚强地袒护生命和代表生命的每件事物,常常表现为快乐、希望、同情、爱情。死亡本能是指每个人身上有一种趋向毁灭和侵略的本能冲动,它促使个人走向死亡,因为只有死亡那里才有真正的平静,才能完全解除紧张和挣扎。这种自毁的冲动受生命本能的压制而减弱或改变方向,如果一旦生命本能的力量不足以压制或引导它,这时死亡本能就可能借着“自杀”极端方式表现出来。
解决极端心理,处置极端行为,固然需要综合治理,长期努力,根本之策是坚持社会正义,建设和谐社会。但就某一个体、某一事件来说,更主要的是做好减压和解除导火线这两件事。
减压就是减轻压力,让人放松。当今社会,压力无处不在,处于弱势的一方往往会把这些不合理、不和谐因素“放大”或“变形”,使人焦虑、失衡,乃至极度自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正视问题,建立和健全心理疏导机制,让人焦虑、失衡的心态及时得到必要的宣泄和排解。这就要求我们一旦遇到心理压力特别巨大、心理冲动特别强烈的人时,善于倾听对方的诉求,善于与对方沟通交流,在倾听与交流中激发其生命本能,控制其死亡本能。
解除导火线就是排除隐患,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不让其爆发。任何事件的发生都有其特定的“导火线”,一个人在心态极度失衡的情况下,他的心理特别脆弱、特别敏感,外部变化,哪怕是一句话、一个举动甚至一个眼神也会加剧他内心的恐惧和冲动,乃至产生过激行为。所以做群众工作,特别是在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诸如征地拆迁、薪酬分配、处理上访等工作时,需要提高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能力,需要增强行政执法的亲和力,需要循循善诱,因势利导,切忌简单处理,切忌失态过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