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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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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每年财政安排100万元
义乌 农村困难群众享受住房救助
  本报讯 (记者 胡梦 徐晓恩)“我签个名,就能领1.6万元?”日前,在义乌市上溪镇寺口陈村自家泥房里,户主陈文庚在《义乌市住房救助协议书》上签名后,还不太敢相信有这样的好事。具体操作此事的义乌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一再肯定地告诉他,只要他开工修房,就马上可以领到8000元现金。

  此时,60岁的陈文庚眼圈红了。他的妻子长年瘫痪在床,独子现正读大一,家境十分贫困。他家现在三间泥房墙体已有裂缝,一下雨,屋里到处漏水,每当狂风大雨时,他就日夜提心吊胆,这回他终于可以修修房了。

  像陈文庚一样,如今义乌许多困难群众,都可以圆修房、建房梦了。这得益于2008年义乌市政府十大实事之一——“强塘固房”工作。

  据了解,义乌市从2007年开始,每年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到目前为止已有120户修缮或原拆原建住上了安全的房屋。

  义乌市2008年度的100万元资金已到位,目前已调查落实了131户,其中55户已办完相关手续,只要开工建房就可以领到补助了,其他的困难户也已进入村、镇(街道)两级公示。

  该市以修缮、新建、改建、租房等形式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规定:租房补助,按人口、区域分别给予200元至3000元/年;新建住房,按建筑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补助300元,最高救助为2万元;修缮住房,根据破损程度,按建筑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0元、120元、150元3个档次的补助,最高救助金额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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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义乌 农村困难群众享受住房救助 2008-7-8 48256F32002924A64825746E005EA390[A2-胡梦≈A2-徐晓恩≈B1-蒋卫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