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一组报道,反映我省组织系统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出的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举措。
干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选好一个干部,能带动一方发展;配好一个班子,能造福一方百姓。所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应该成为检验选人用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党的十七大提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
提高公信度,就要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的主体、原则、程序、纪律和责任作出规范,进一步扩大干部任用决策中的民主,切实解决“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和“暗箱操作”、“程序空转”等问题。
提高公信度,就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通过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评价要点和定性、定量指标,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解决好民意调查的针对性,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真实性问题,充分让群众参与对干部的考核评价。
提高公信度,就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监督的制度措施,逐步推行党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让党放心。(沈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