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应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全部事项的整改工作。此后,对于治理结构尚存在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其他公司治理问题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对于已受理申请材料的,证监会将在审核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