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应建勇 通讯员 李风 林亮) 6月24日,省国土资源厅和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在余杭区余杭镇举行全国第18个“土地日”宣传咨询活动。为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省国土资源厅还在活动现场公开曝光了7起土地违法案件。
杭州市余杭区勾庄木材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向勾庄村租赁57.58亩土地,随后,该公司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租赁的村集体土地上建造木材交易中心,非法占用农用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今年4月14日,余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责任人藤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同时被曝光的还有宁波工程学院非法占地案、永嘉县上塘镇山仓村村民委员会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村民沈某某非法占地案、诸暨市陈宅镇吴宅村经济合作社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案、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等6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