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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F0008版:浙商(创业与投资)博览会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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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宝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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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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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宝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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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宝之乡

  宣城,古邑名郡,物产丰富,风光幽秀,人文天下。自公元前109年设郡以来,历代为郡、州、府城,相沿二千多年而不辍。范晔、谢眺、沈括、文天祥等先后出守于此,李白、韩愈、白居易、杜牧等相继来此寓居,众多的人文遗迹,优美的自然风光,使得这座古城不仅赢得“上江人文之盛首宣城”的赞辞,更因谢眺、李白、杜牧等人的大量歌咏,而享有“宣城自古诗人地”的美誉。

  宣城旅游景点众多。敬亭山素有“江南诗山”之称,太极洞自古即为“天下四绝”之一,国家级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及“中国鳄鱼湖”举世无双,太平湖水清山秀,风光旖旎,与桃花潭交相辉映。新四军军部旧址驰名中外,皖南事变烈士陵园气势恢宏。胡氏宗祠、王稼祥故居、胡适故居等大量的人文景观和名胜古迹遍布全市各地。

  重点出让地块

  1.鳄湖景区地块

  地块位置:夏湾路以北,水阳江大道以南,芋山路以西,宣向大道以东。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50.92公顷,规划净用地34.61公顷,其中1#地块规划净用地23.43公顷,2#地块规划净用地11.18公顷。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沿水阳江大道兼容部分公共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

  容积率:不大于2.2

  建筑密度:不大于27%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2.鳌峰东路与卜村路交叉口西北角宗地

  地块位置:鳌峰东路与卜村路交叉口西北角。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约10.98公顷,规划净用地约7.70公顷。

  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C2,可兼容写字楼、文化娱乐用地C3及部分居住用地R2。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不大于2.8

  建筑密度:不大于27%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3.鳌峰东路与水阳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宗地

  地块位置:鳌峰东路与水阳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约26.78公顷,规划净用地约16.29公顷。

  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C2及部分居住用地R2,沿鳌峰东路与水阳江大道可兼容写字楼、酒店、文化娱乐用地C3。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不大于4.0

  建筑密度:不大于28%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4.原区政府及周边

  地块位置:春归苑步行街以南,叠障路以北,状元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6.49公顷,规划净用地6.12公顷。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沿叠障路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2。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不大于4.0

  建筑密度:不大于35%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注重沿叠障路景观及内部环境景观设计,绿地率不小于25%,保留用地内古树名木及较大乔木;地块内应配套一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m2(其中:管理室面积不小于12m2),蹲位不少于10个,按Ⅰ类标准建设。

  

  5.原纺织机械厂地块及周边

  地块位置:环城北路以西,陶然路以南,陶然新村东南组团以北,盛宇名家组团以东。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3.15公顷,规划净用地2.38公顷。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

  容积率:不大于1.8

  建筑密度:不大于28%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6%。,并无偿提供;项目小汽车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6个;商业金融等用房的汽车停车率不少于每百平方米2辆;按规定配置自行车公共停车库,并无偿提供,产权属业主共有。

  

  7.原宣城市服装一厂地块及周边

  地块位置:道叉河以南,西林路以北。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1.14公顷,规划净用地0.85公顷。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

  容积率:不大于1.5

  建筑密度:不大于28%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6%。,并无偿提供;项目小汽车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6个;商业金融等用房的汽车停车率不少于每百平方米2辆;按规定配置自行车公共停车库,并无偿提供,产权属业主共有。

  

  9.职业教育中心原校区及周边

  地块位置:梅溪路立交桥以东,西林路以南,梅溪路以北,西林新村以西。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约7.3公顷,规划净用地约6.7公顷。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沿梅溪路主要为公共设施用地,如:商业、金融、写字楼等用地。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不大于3.0

  建筑密度:不大于28%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6%。,并无偿提供;项目小汽车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6个;商业金融等用房的汽车停车率不少于每百平方米2辆;按规定配置自行车公共停车库,并无偿提供,产权属业主共有。

  

  11.创业路以东地块

  位置:景德路以西,兴隆路以南,创业路以东,林海路以北。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11.13公顷,规划净用地9.06公顷。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

  容积率:不大于2.2

  建筑密度:不大于27%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按规定配置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沿创业路与兴隆路东南角规划9300平方米为城市广场用地,广场向社会开放,配套城市公厕一所;注重景观规划及内部环境设计,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不得小于0.5m2/人。

  

  14.殷村水库东北部B2宗地

  地块位置:殷村水库用地北部,双塔路以北,谢眺路以西,广教路以南,太白路以东。

  出让面积:规划总用地11.36公顷,规划净用地8.46公顷。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沿太白东路兼容公共设施用地(C)。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不大于1.55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15.阳江小区5号地

  地块位置:水阳江大道以南,芋山路以西,泥河以北。

  出让面积:7.33公顷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沿水阳江大道兼容部分公共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

  容积率:不大于2.2

  建筑密度:不大于27%

  出让条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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