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民法学家江平宣布了2007年度余杭“法治指数”。“71.6”的总分,是由包括他在内的16位法学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定的,评审组称,“这反映了2007年度余杭法治状况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满意度”。
建设“法治余杭”,是2006年初余杭区委出台的一份意见。在余杭区邀请多位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参与研讨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钱弘道提出了“法治量化”的概念:
“法治建设的成效究竟怎么样,需要一个可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和评价。”很多专家表示认同,过去的定性分析主观性强,随意性大,评价较为模糊,应该纳入一定的定量分析,使之“更加客观和科学”。
这个大胆的想法很快付诸实践。余杭区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联合成立了“法治余杭评估体系”课题组。用了将近1年的时间,课题组在余杭各个政府部门、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组织了数十次的讨论会和座谈会,收集了1000多条有关法治建设的指标数据。
钱弘道教授解释:余杭的“法治指数”构架,可以用“1”、“4”、“9”三个数字来概括。
“1”是一个法治余杭指数,这是对余杭公民社会现状最概括的评价,“用一个指数来度量余杭的法治状况”。
“4”是四个评估层面——区本级、区级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和社区。
“9”是面向公众的九种调查问卷。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行政工作、司法工作、权利救济、社会法治意识程度、市场秩序规范性、监督工作、民主政治参与、安全感等九个方面。
“我们将余杭区的法治状况作为一个制度样本,通过对其各个政府部门和社会领域的描述,勾画出整体的轮廓,再进行统一说明和评估。”课题组的专家称,例如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的科学规范程度、政府各部门对群众投诉案件的办结率、政府当年新增财力用于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保障问题的比例……多项公众关心的问题,都纳入了指数计算的依据。
他们将种种能够反映现实状况的“指标”集合起来,进行科学筛选,并折合成一定权重的分数进行综合评估。
钱弘道说,从宏观上看,法治的指标体系综合构成了一个全方位的目标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必须全面兼顾,不能偏废和失衡,否则无法获得好的分值。“从这个意义上,法治评估体系是能够反映出一个地区在法治上的总体状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