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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问:新成立的专业外贸公司,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从工厂采购货物后,不论工厂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只能接收普通发票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请问我公司出口货物是不是可以免出口环节的增值税,但不能够按照6%的进项税退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问:哪些情形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