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报道,6月3日下午,新华网发布了一则消息,称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日出台了一条新规定,今年高考期间,若碰上发生余震,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勉县教育局更强调,不论当时的情况多么危险,监考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方能离开,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
网友很不解:“学生生命价值大于老师?”
新华网上的这则消息发出后不到两小时,随即引来几百网友的跟帖留言。对于勉县教育局“学生先走,老师殿后”这一看似照顾学生的人性化规定,网友却并不感冒。许多网友都表示勉县教育局这一规定不仅是“强人所难”,而且不顾老师的生死。
不少网友表示,在面对天灾的时候,比起这种“死”规定,理智显得更为重要。虽说教师有特殊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保护学生是一个老师的责任和义务,但也需根据当时的情况而定。若能保证大家都安全撤离当然是最好的,如果实在不行“也没有必要再搭上一条性命”。更有网友质疑,这样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学生的生命价值”大于“老师的生命价值”?
老师很坦然:“学生的安全比我们更重要”
与网友表现出的愤慨所不同的是,勉县一中的李老师认为,“学生的安全比教师的安全更重要”。而且参与监考的老师都已知道这一规定,基本没有人提出异议。
李老师本人将在今年高考中负责考务工作。他说,现在已经知道教育局的相关决定,而基本上都没有老师提出其他意见。所有老师都认为这是应该的,无论教育局是否作出规定,他们都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学生逃跑,之后再考虑离开。
“学生和我们教师的生命都很重要,但在一些情况下必须作出一种选择,而作为老师,我们的唯一选择就是:学生的安全比教师重要。作为一个老师,保护学生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老师的职业道德,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先保护学生的安全。”
教育局很坚决:“老师有职责保护学生安全”
陕西省勉县教育局负责人对于网上的负面评论表示不方便作出回应。他只是再次向采访者重复了规定的相关内容,并表示,“对于教师来说,任何时候学生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教师有职责保护学生的安全”。
为了应付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目前勉县一些中学已经组织高三学生演习紧急逃生,“到高考的时候,汶川大地震已经发生了近一个月,现在余震也越来越少了,但为了应付可能发生的意外,学校还是组织了学生进行逃生演习。学校已尝试在考试期间组织学生疏散,这可能会对正处于紧张备考状态的高三学生产生影响,但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演习是必须的。而且学生也十分配合,演习的效果还不错。
专家有说法:道德自觉应当高于法律底线
有专家认为,无论是因为在博客上声称自己会先跑而被网友冠以“范跑跑”雅号的某学校教师范美忠,还是勉县的“老师禁跑令”,其实大家心理都很清楚,“先跑”“后跑”是一个道德问题,从来没有人说这是一个法律问题。教师首先是一个人,范老师在地震发生的时候率先逃跑从法律角度讲无可厚非,因为他选择的是一个平常人的做法,但这不应该是一个富有高尚职业道德的教师的选择。如果我们每个人在每一个关键时刻,都不是为自己考虑得太多,这样才会形成一个良好社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