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是一部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法规草案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法规草案全文刊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希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和新闻单位予以重视和关心,积极参与讨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08年6月20日前寄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省府路8号;邮编:310025;电话:0571—87050772,0571—87056301;传真:0571—87057965),或者通过地方立法网 (网址:http://www.locallaw.gov.cn;电子邮箱:lifajianyi@tom.com)提出意见。
附:法规草案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