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5月30日讯 (记者 嵇哲) 省长吕祖善今天下午主持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草案)》、《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修订草案)》和《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草案)》等一批政府规章。
截至去年底,全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达94%,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1996年颁布的《浙江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与实际情况已不相适应,根据国务院2006年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必要重新制定实施性办法,完善我省五保供养制度。
1994年我省颁布施行了《浙江省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实施细则》,连续多年开展以打击使用童工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完善监管惩处措施,有必要依据国务院2002年修订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我省规章作相应修改。
我省是全国最早开放粮食市场的省份,粮食流通市场化程度较高。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我省有必要制定实施办法,以进一步健全粮食市场准入,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粮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决定〉等3个规章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以上规章草案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施行。
各位副省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