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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0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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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限塑”不应成商机
尹卫国
  6月1日“限塑令”将至,各地超市、商场纷纷推出环保购物袋、环保塑料袋收费标准。如上海多家超市、卖场一只购物袋最高定价4.9元,便宜的也在3元以上,但质量堪忧,制作粗糙简陋,无法重复使用。一位顾客装了几瓶可乐和一些食物,没走几步袋子就散了架。

  前几天商务部官员在回应公众要求对塑料袋统一定价时说,塑料购物袋不属于《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定价范围,由商家自行确定。有了定价自主权,商家端出来的价目表让人“刮目相看”。笔者看到,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许多超市收费标准普遍定为,小号塑料袋每只0.2至0.3元,大号每只0.4至0.5元,商家宣称只收成本不盈利。真的不赚钱?难道说一只塑料袋成本要五角?这未免唬人了吧。看来一些商家把“限塑”当成了挣钱的商机。

  国家出台“限塑令”是一项重大环保举措,根本目的是为大量减少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从保护环境的终极目标讲,应该完全禁止塑料袋使用,但考虑到人们已产生较强的塑料袋“依赖症”,马上“禁塑”公众会很不适应,故先采取过渡性的“限塑”,让人们有一个改变习惯的适应过程。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就是用经济手段治愈人们的白色污染“依赖症”,尽量少用塑料袋,最终养成弃用的习惯。如果商家把塑料袋收费当成商机,无疑完全有违“限塑”初衷。

  “限塑”到“禁塑”的路有多远?笔者以为这个过程不能太长,更不能遥遥无期。为尽快实现“禁塑”目标,首先要通过制度刚性约束商场、超市从严控制塑料袋使用,决不能把国家“禁止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当成赚钱的商机。

  其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动员群众少用或不用塑料袋。要教育人们认识到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从我做起自觉摒弃这种破坏环境的“方便”,彻底改变过分依赖塑料袋的不良习惯,重拎竹篮子、布袋子上街买东西。还要动员群众反复使用塑料袋,不要用一次就扔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白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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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经济新闻 00010 “限塑”不应成商机 2008-5-28 48256F32002924A6482574540028C75C[A5-尹卫国≈B1-李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