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民主与民生的关系问题上,一直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离开民主谈民生和离开民生谈民主这两种认识误区。导致这种误区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社会普遍不关注财政问题,也对公共财政制度缺乏基本的了解。在这种认识状态下,当人们考虑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问题时,自然就难以把公共财政制度考虑进去。直到最近,这种情况才开始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我认为,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应当是建设公共财政制度。
从经济角度看,公共财政制度实际是现代社会主义经济的首要制度,也是实现公民普遍富裕的一项最重要的经济制度。去年全国民间可支配收入合计10万亿元,国家总收入则高达9万多亿元(其中财政总收入为5.13万亿元,未列入财政的国企利润等约4万亿元)。这表明,现在发展民生财政已成为促进公平分配、实现普遍富裕的一个最重要的环节。
公共财政制度不仅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至关重要的政治制度。作为经济制度,它的主要特点在于以民生支出为主体,即大部分财政支出都用于民生。作为政治制度,它的主要特点则在于它的公开性、民主性和法治性。公共财政制度只有在其发展成为这种政治制度时才是完整的,也才能是有效率和有保障的。民生是民主的最大目标,公共财政制度也是整个现代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只要人们认识到作为政治制度的公共财政制度对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巨大意义,改善民生就会成为发展人民民主的巨大动力。
在现阶段中国所有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问题之中,公共财政问题实际上是具有最大综合性的问题,也是真正“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因此,建设公共财政制度客观上已经成为了我国现阶段全面改革的中心任务,因而也就应当成为我国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和任务。
由于公共财政制度是民生与民主的最大结合点,又由于建设公共财政制度将会对于改善民生和发展民主都具有最重大的意义,所以,无论是从改善民生的角度看,还是从发展人民民主的角度看,我国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都应当是建设公共财政制度。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