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5月13日讯 (记者 汪成明)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动员我省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积极为灾区捐赠款物,省民政厅今天转发了《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始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并开通专用赈灾热线和专用账号,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广泛开展赈灾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向灾区人民献爱心。
赈灾热线电话和专用账号:(0571)87050213、87050969;传真:(0571)87050213、87050968;单位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开户银行:省建行营业部业务经营部;银行账号:3306135002612895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