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波北仑5月13日电 (通讯员 赖腾芳 记者 朱海兵)号称高速宽带,事实上却经常是慢网、断网。宁波市北仑区消费者景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宽带运营商承诺接入10兆的带宽,可实际上还不到1兆,要求退网却因初装费发生了纠纷。今天,在北仑区消保委调解下,景先生顺利退网并拿到了余款。
景先生是在宽带运营商搞优惠活动时办理的入网手续,一次性交了一年使用费800元,初装费免收。宽带运营商承诺的带宽是10兆,可景先生一上网,发现实际网速还不到1兆,网页打开速度很慢,打开的页面上到处都是红叉叉,有时候干脆网页都打不开。他将这一情况告知宽带运营商,技术人员过来检查,测定是外网接口流量不足导致网速过慢。
宽带运营商无法兑现承诺,景先生要求退网。可是宽带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使用网络不足1年,退网需要缴纳初装费308元。景先生很吃惊:“当初是免收初装费,现在一退网,却要求缴纳初装费,太不合情理了。”交涉未果,他在5月12日来到北仑区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北仑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调解,宽带运营商将800元扣除实际使用宽带时间折合费用后的余款,退还给了景先生。
北仑区消保委秘书长孙斌思介绍说,一旦用户选择了某家宽带运营商提供的宽带服务,两者之间即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宽带运营商有义务提供符合约定或法定要求的服务,达不到承诺的宽带速度、断网频繁等,即构成违约,对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景先生要求退网是因为运营商没有兑现所承诺宽带速度,属合理要求。入网时宽带运营商并没有收初装费,事后也缺乏收取的依据。
据业内人士透露,宽带运营商承诺的带宽基本上只是理论“带宽”,上网速度与具体的网络环境密切相关。有的宽带运营商打出“百兆入楼,十兆入户”的广告词,实际上每户分到的带宽与楼内的宽带用户数成反比,用户越多,分到的带宽就越小。此外,如果采用ADSL技术,当用户离宽带运营商的接入机房3000米以上,数据信号会有很大衰减,这样一来,会导致短时间掉线率增多、网速下降等。
为此,消保委还提醒广大宽带消费者,在排除电脑自身的因素后,如果发现运营商提供的带宽与承诺带宽有明显差距,影响正常上网,应及时向运营商及消保委反映,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