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盐县报道组 汤燕萍 李刚 记者 陈培华)当儿子小刘在看守所干警的带领下出现在会议室时,小刘母亲的眼睛湿润了。儿子向她送上了3份礼物——1张明信片、1个热烈的拥抱、1个不再犯罪的承诺。
日前,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看守所组织了一次特殊的“母亲节”活动——母亲与失足青年见面、孩子与服刑母亲通亲情电话。
5月11日是母亲节。为了满足未成年罪犯的愿望,唤起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海盐检察院的干警们早在一个月前就开始联系未成年罪犯的父母,并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开展了这次特别活动。
“祝妈妈母亲节快乐!”当电话那头传来女儿稚嫩的声音时,樊某早已泣不成声了。樊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8年2月26日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在海盐县看守所服刑。当天,樊某与年仅11岁的女儿进行了7个多月来的首次通话,这份特殊的礼物让服刑中的樊某感动至深。
樊某告诉笔者,作为一名母亲,她必须意识到自己所负的责任,刑满释放后一定会珍惜自由时光,改变易于冲动的脾气,做一个好母亲、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