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9版:专版
3  4  
PDF 版
·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 社会各界谈《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下一篇4  
2008年5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服务发展 促进和谐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服务发展    促进和谐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2008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价格法》实施十年来,我省价格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为主线,以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为主要任务,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价格法》实施的十年,是我省价格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十年。我省按照《价格法》所确立的基本价格制度,坚决破除妨碍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障碍,凡是已经形成有效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坚决放开,让价格通过市场竞争来形成。2006年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环节、农副产品收购环节、生产资料出厂环节市场调节价比重已分别达97.9%、100.0%和94.9%。近几年来,又重点推进了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建立了煤电价格、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全省推行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实施了燃煤机组脱硫加价和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大幅度提高了水资源费,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全面实施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机制逐步健全。

  《价格法》实施的十年,是我省价格监测调控机制逐步完善,政府价格调控能力不断提高的十年。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切实加强价格监测调控机制建设。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办法》,制定了应对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工作预案,我省价格部门也建立和完善了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价格监测网络。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增强了政府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近几年来,我省及时处置了部分重要商品价格的异常上涨,价格总水平也保持了基本稳定,1998年至2007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年均涨幅仅为1.1%。

  《价格法》实施的十年,是我省市场价格秩序不断规范,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的十年。十年来,我省大力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先后开展了30余项价格专项检查,1998年至2007年,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3万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16.3亿元。积极探索创新市场价格监管的方式,坚持教育、查处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坚决制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基本建立了覆盖城市社区和农村的价格监督网络,全面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针对群众关切的医疗、教育等问题加强价格监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大力整治“虚高”药价,大幅度降低医疗服务检查费、检验费和大型仪器治疗费,切实减轻学生就学和群众看病负担。各级价格部门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价格投诉咨询渠道,及时调处价格纠纷和矛盾。2001年至2007年,全省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咨询15.56万件,退还消费者7242万元。

  《价格法》实施的十年,是我省价格法制逐步健全,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的十年。《价格法》实施以来,国家和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价格法规规章,基本建立了以《价格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体系。依法制定政府定价目录,认真落实价格听证制度和成本监审制度,推行价格决策专家咨询和集体审价制度,政府定价行为日趋规范。《价格法》实施以来,我省累计召开价格听证会509次,2004年至2007年共对39个项目开展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成本累计51亿元。通过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广泛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切实增强。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专版 00009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2008-5-8 浙江日报000092008-05-0800004;浙江日报000092008-05-0800005;浙江日报000092008-05-0800006;浙江日报000092008-05-080000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