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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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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社会各界谈《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在浙江省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社会各界谈《价格法》实施十周年

  ——在浙江省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平:《价格法》实施十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价格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价格法》,按照《价格法》所确立的基本价格制度,坚持和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着力深化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和应对价格异常上涨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的价格监测调控能力,切实维护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严格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有效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价格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价格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及价格等有关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加全面地履行政府价格调控监管职责。要抓住影响价格稳定的主要因素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要抓住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完善价格政策措施,推动民生改善。要抓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价格形成机制。要抓住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要抓住法律实施的具体要求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切实深化价格依法行政工作。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丁耀民:过去的十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了很多平凡而又使人难忘的工作。我认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价格法》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价格与产业的关系。产业是支撑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柱,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当前工业发展遇到一些困难,如企业购进原材料价格上涨,利润空间减少。我们要做好整个价格体系建设,按照《价格法》规定来规范企业行为。还有非常重要的就是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创新工业,大力发展工业信息化,这样才能降低成本,使我们工业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有一个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二是要处理好价格和消费的关系。价格关系国计民生,是经济调节的重要杠杆,要发挥政府价格职能作用,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等,使老百姓消费水平有长足提高。三是要处理好价格和管理的关系。从管理角度看,一要完善法制。要注意法律法规的相互衔接;二要强化监督。人大将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全省贯彻实施《价格法》情况的监督,与大家共同努力,确保《价格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委员 方泉尧:《价格法》是价格法律体系中最根本的法律。《价格法》贯彻实施十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紧密结合浙江实际,积极开拓创新,价格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入贯彻执行《价格法》和做好当前价格工作,一是要深入宣传《价格法》,为价格工作营造良好环境。要让群众和经营者知晓价格法律知识和政府的价格政策,自觉遵守价格法律。二是要广泛倾听民意,为价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围绕改善民生,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价格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继续深化价格改革,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价格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贯彻实施《价格法》的责任意识,使各级政府自觉贯彻实施价格法律,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强化责任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价格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价格执法队伍。省政协将在继续加强对价格工作的民主监督的同时,积极为价格工作献计献策。

  省物价局局长 黄家晖: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价格法》,我省各级价格部门要着重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一要深入学习和宣传《价格法》,增进全社会共识,为贯彻实施《价格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首先要带头学习好、实施好《价格法》,自觉规范政府价格行为。同时,要加强对《价格法》的宣传,努力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价格法》的积极意义。让经营者都能依法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让消费者都能依法维护自身的价格权益,自觉配合政府执法部门制止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随市场供求变化而波动的合理性,学会理性消费。二要以《价格法》为依据,切实履行价格调控监管职责。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抓好《价格法》贯彻实施工作。当前,要继续完善价格监测制度,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改进价格调控方式,丰富价格调控手段,提高价格监测调控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要以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为重点,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要围绕全面改善民生,配合有关体制改革,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价格政策措施,加强价格监管,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加大对重点行业、突出问题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三要加强部门合作,为全面贯彻实施《价格法》提供有力保障。要积极取得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部门的支持,加强价格立法工作,健全与《价格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完善价格法律体系,确保有法可依。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的执法监督,以及舆论和社会监督,全面、正确地贯彻《价格法》。要在司法等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价格普法宣传工作,让社会知晓《价格法》,自觉遵守《价格法》、维护《价格法》。要与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联手开展价格执法行动,共同促进《价格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省法制办副主任 夏利阳:从政府法制工作角度谈三点想法:一是《价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定位偏低。《价格法》作为规范价格活动和价格关系的基本法律,它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应该是支撑作用,不是补充作用。二是贯彻执行《价格法》,关键是依法行政。并要重视三个问题:第一个是价格管理的有关体系和机制问题。不能停留在文件和讲话上,要落实到实际的工作措施层面上。第二个是必须重视信息公开问题。要建立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机制和信息回路,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促进科学决策。第三个是要重视程序建设问题。要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想法,在政府制定价格方面,要不断完善价格决策程序,做到程序正当。三是对如何修改完善《价格法》,我觉得有两大问题需要深入研究,第一是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的关系;第二个是如何处理好《价格法》与《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问题。

  省委党校教育长 盛世豪:对浙江省价格部门贯彻实施《价格法》有三点比较深的体会,一是价格监管过程中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做了大量工作;二是在贯彻实施《价格法》的同时主动强化价格服务;三是价格部门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深入贯彻实施《价格法》,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制的方法和手段,既要保证价格信息的正常传递,又要确保市场价格的规范和合理。同时要针对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完善价格监管机制,扩大价格监管领域,使政府的价格管制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价格法》,还要进一步拓展价格服务领域。若能通过价格信号告诉企业哪些商品供不应求,哪些商品供过于求,肯定会受到很多企业的欢迎。

  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 丁春生:《价格法》的贯彻实施,对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作用。作为国有企业,更要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履行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政治和社会责任,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同时,我们作为经营者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价格法》,不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为稳定物价尽一份力。

  杭州百大集团业务管理部经理 赵良飞:《价格法》是价格调控和价格管理的一部基本法律,作为经营者,我们始终将贯彻执行《价格法》作为企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在贯彻《价格法》方面,我们一是依法运用自主定价权,切实做到明码标价。运用《价格法》赋予经营者的价格权利,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并且坚持将价格监督关口前移,做好商品上柜前的价格把关,坚持明码标价,坚决杜绝价格欺诈。二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维护市场价格稳定。面对当前市场价格运行面临较大上涨压力的情况,我们积极采取对策措施,要求供货商在涨价前必须提供充分合理的提价理由,坚决制止价格不合理上涨和随意涨价。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价格法》,提高价格法制意识,依法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为维护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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