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位于武原镇,东至长安路,南至盐北河,西至团结港,北至规划华丰路;
2.地块现状:自然平整;
3.地块净建设用地面积48209平方米;
4.规划用途:居住用地;
5.地块出让年限70年;
6.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规划部门出具的(2008)盐城规条武字015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可独立申请参加,也可联合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挂牌文件领取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21日16时30分(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3.挂牌报名时间:2008年5月19日至2008年6月3日15时止(工作日)。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报名时请携带竞买申请书、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房地产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及地块竞买保证金2500万元。
4.挂牌时间自2008年5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08年6月10日15时30分止(工作日)。
5.本次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380元/平方米,竞买人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且每次加价幅度均不得低于20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且不设底价。
挂牌地点在海盐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6.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出让金,出让金交付期限详见须知及出让合同;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天内(工作日)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海盐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县支行;账号:860023905608094001)
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联系地址: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武原镇枣园西路178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6116897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5月7日
盐土告字(2008)2号
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08-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