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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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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本地人外地人一个都不能少
杭州余杭区推出《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救助实施办
法》,基本实现辖区内所有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

  本报讯 (记者 王瀛波 毛珺 通讯员 朱勤) 这几天,杭州余杭区黄湖镇王位山村的施家兄弟正在热火朝天地盖新房子。“要是没有政府的住房救助,我们盖房子的钱还不知在哪里呢。” 兄弟俩说。

  3月中旬,施家因电线老化发生火灾,房子财物一烧而光。火灾发生后,除了生活救助,余杭区民政局还根据施家实际情况,发放了1.2万元住房救助款。加上保险公司赔付的1万多元钱,施家建新房的钱基本有了着落。

  “住房救助”是余杭区新近推出的《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救助实施办法》中的一项救助类别。这个办法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及相应的救助办法进行了细化,使救助能更及时、更有针对性。该办法不仅对本地户籍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还把户籍不在本区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区委书记朱金坤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余杭作为经济较发达的区,理应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在全面改善民生方面走在前列。”

  这一办法把户籍在本区的生活困难群众按困难程度分为六类: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和农村持证困难家庭、相对困难家庭和突发性困难家庭。户籍不在本地的生活困难群众分为两类: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与本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或自主创业2年以上的特困外来务工人员。救助对象按照不同的类别与层次,分别可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就业援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外来务工人员应急救助等。

  余杭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这种分层分类的救助,基本覆盖了辖区内所有困难群众。他举例说,余杭区外来务工人员已达三四十万人,很多人在余杭创业工作了10多年,成了“新余杭人”,但由于户籍问题,一旦发生意外或因病致困,按照原来的政策无法享受到相关救助。前不久,在余杭百丈镇某企业上班的外来务工人员薛朝兴,因厂房倒塌腿部受伤,医药费成了他沉重的负担。按照新实施的办法,民政部门迅速为其发放了2000元的应急救助款。

  据了解,实施这一办法后,余杭区今年将新增财政支出4000万元左右。区里还对所有困难居民救助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核抽查。救助信息均输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使各类救助对象都能得到应有的社会救助,同时也防止重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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