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统计数据和个人感觉为何相差大
“平均数”掩盖了部分职工的低工资,目前统计有局限性
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2002年以来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幅都在10%以上,不仅大大高于CPI的增幅,甚至超过GDP增幅。其中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4932元,较上年增长18%,工资无疑“跑赢”了物价。
对统计结果,许多人提出质疑。“按北京市的数字,去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9867元,但你看我的工资条,5年工龄、硕士毕业,月工资只有2240元。”在北京某电台工作的卢小姐认为统计数字有点“虚高”。
老百姓的感觉与统计数字为何“不搭调”?
“首先要弄清楚工资的概念。”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这样强调。他说,统计口径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单位从个人工资里代扣代缴的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费用等,并且是税前工资。“有些人只把基本工资当工资,不把奖金、津补贴等算在内,多数人还会忽略单位代扣代缴的费用,这么比起来,不少人自己所说的工资肯定会比实际工资低一些。”
其次,平均工资是一个统计概念。此外,目前的工资统计也有其局限性。现行的工资统计范围只是城镇国有、集体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没有包括工资水平通常偏低、增长较慢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工资增长与CPI挂钩是否可行
工资调控应考虑物价因素,但硬性挂钩易推高通货膨胀
政府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应当对工资进行干预?许多老百姓认为,当工资涨幅落后于物价涨幅时,政府就应当采取措施,使工资与CPI挂钩,让工资增长与GDP保持同步。
工资增长与CPI挂钩是否可行?“政府在调控工资时,肯定要考虑物价因素,但不宜直接硬性挂钩CPI。”苏海南表示。
他介绍说,与CPI直接挂钩硬性推动工资上涨可能“听起来让人高兴”,实施后未必会给普通劳动者带来“真实惠”,这已经被国际国内的有关实践经验所证明。因为这近似于强制性地提高了劳动力成本,会进一步传导至商品及服务的价格,造成职工名义工资普遍增长、物价上涨更多、职工实际工资并无增长甚至萎缩的局面,并导致形成“成本推动型的通货膨胀”。一旦出现这种情形,工资较低的劳动者生活会受到更大影响。
“当然,政府在对工资调控时一定要把物价因素考虑进来。”苏海南说,这意味着要更多地考虑受物价上涨影响较大的低工资群体,使这部分人的工资得到增加。通常包括两方面的措施:一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二是给予低收入者直接的物价补贴、社保补贴等。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什么样
核心是建立增长的共决机制,不会违背“工资能高能低”的市场原则
物价的持续上涨使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显得格外紧迫。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意味着什么?有的人说,有了这个机制,大家的工资就都要涨了。但也有企业经营者提出,推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会违背“工资能高能低”的市场原则。
据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会同发改委、国资委等组成了“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课题研究小组,就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指企业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及其他有关因素变化而相应协调、合理、持续增长的制度化的运行方式。既包括工资总额、平均工资的合理增长,尤其是生产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人员平均工资的合理增长,还包括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职工工资实际购买力的提高。”参与这次调研的苏海南解释说。
政府在不同方面有不同的职责重点。宏观管理上主要是做好工资指导,包括促进低收入职工工资提高,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影响。对国企主要是规范人工成本预算管理、防止垄断企业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理顺其内部工资分配关系。对欠薪等关键是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并及时查处。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