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关键词】 优化人居环境
“优化人居环境”,是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通过的《决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这充分反映了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老百姓对提高生活品质的诉求。
“人居环境泛指人类集聚或居住的生存环境,核心是‘人’。清洁的水、干净的空气、整洁优美的环境则是最根本的需求。要满足这个需求,就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环境整治。”省环保局局长戴备军说,《决定》在提出优化人居环境的目标时,特别强调要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并提出全面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今后,在继续加强治理水污染、加强空气质量保护的同时,土壤、固废、辐射、噪声、近岸海域环境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以及矿山、河道的生态修复保护将成为新的重点。
在省政府下发的相关实施方案中,记者看到这样一串令人振奋的民生指标: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60%以上,县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完成20000公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2%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三分之一县(市)达到省级生态县(市)标准……
更美好的环境,更舒适合理的住宅,更齐全的配套设施,更方便的公共交通……优美的人居环境不仅是城市的需求,也是农村的期盼。省建设厅厅长张苗根说:“加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决定》中的一个突出亮点,反映了新时期全面改善民生、发展理念从注重规模扩张到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转变,从注重城市建设到注重城乡一体化统筹建设的转变。”
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来说,今后我省的“重笔”将落在城乡统筹发展和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农村公路、电力、供水、邮政、信息、电信、广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力争到2012年,全省绝大部分村庄的环境得到基本整治。“我们将通过3年的努力,到2010年让喝上清洁卫生自来水的农村人口再增加400万,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
在描绘未来建设的蓝图时,张苗根说,在继续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同时,提高污水的入网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将是今后的工作重点。
优化人居环境离不开政策推动和机制保障。省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建华教授认为,政府需要不断完善公共环境政策,提升环境质量,满足公众对生态平衡、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强烈诉求。据了解,未来几年,我省将着力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贸易、土地、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环境税收政策、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及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责任赔偿等制度有望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本报杭州4月2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