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科学发展 促进创业创新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在浙江国税系统的生动实践
2008年的浙江,春意盎然,生机蓬勃,富民强省激情迸发。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浙江省委、省政府从浙江实际出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在科学总结浙江改革发展实践经验、深入分析浙江面临的新的竞争与挑战基础上集思广益、反复论证形成的,是一条符合浙江省情、具有浙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科学、和谐发展之路。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是浙江人民在创业创新伟大实践中锻造形成的浙江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浙江继续走在前列、再创发展辉煌的必然选择。在这一重大的历史发展期,浙江国税系统将承担起怎样的新使命?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钱宝荣明确提出:“解放思想,转变理念,全面服务科学发展,大力促进创业创新,是浙江国税系统在新的历史转变时期第一工作要务。”
关键词 以人为本
改善民生 政策到位
创业创新,往往能孕育出福音,历史的发展就是这样神奇。
文明的核心就是对人的态度。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是这个新的时代交响曲中的两个主旋律。抓经济、搞建设的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也是搞改革、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浙江国税人为了浙江人民创造财富、和谐幸福,用智慧和汗水真抓实干。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省国税局积极响应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十分重视民生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措施,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亲民有真举措——落实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实行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政策(每人每年限额3.5万元)。2007年,全省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共有2917户,共退还增值税284876万元。同时,在所得税方面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采取成本加计扣除的办法,按企业支付给残疾人职工实际工资2倍在税前扣除。2007年,全省福利企业加计扣除残疾人工资12500余万元。
爱民有真办法——落实促进劳动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出台解决就业问题政策措施的重要关键词。国税部门对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安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安置随军家属的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全省上述企业累计减免所得税10200余万元。
为民有真好处——落实福利性、公益性及非营利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所得税。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2007年,全省上述机构累计减免所得税280余万元。
政策是导向,政策是春风,春风化雨入人心。
构建和谐社会,国税部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关键词 科学发展
富民强省 举措扎实
富民强省,需要高昂的激情,崇高的理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第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第一年。全省国税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全面推进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省份的建设。其强劲的推动力,来自于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斗志、勤奋和创造力。
浙江国税人深深体会到,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是一条永无止境的创新之路。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日益深入的时代,创新对于浙江来说,更加迫在眉睫。创新需要财力保障,浙江国税人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为民聚财的重任。
——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创业创新提供财力保障。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始终围绕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的工作目标,落实“GDP税收负担率和增值税、所得税税负率稳中有升,零负申报率持续下降”的“两升一降”工作要求,完善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宏观税负、税收弹性、经济税源分析和预警分析,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能力估算,确保国税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创业创新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
——继续推进依法治税,维护创业创新的良好税收秩序。深入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浙江”建设规划,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税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推进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实现对所有综合征管软件操作人员执法行为的全程监控。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在全省范围内选取3~5个行业集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由各地自行安排1~2个行业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进产业比较集中、税收征管薄弱地区的专项治理。联合公安、地税等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利用伪造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创业创新营造公平的外部环境。
——进一步完善减免税管理,使创业创新优惠政策发挥实效。为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效用,浙江省国税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减免税的事前管理,不断完善减免税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各相关税种减免项目,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减免税管理责任,理顺减免税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完善减免税的事中管理,建立健全优惠政策管理台账,全面真实地反映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强化减免税的事后管理,建立减免税统计、上报制度,完整反映国税减免税总量和结构,同时将减免税的落实情况作为每年税收执法检查的内容,重点监督减免税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效果。
一项项举措,看似简单,实则是浙江国税人扎根浙江大地,全心全意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真实写照。
春华为了秋实,耕耘为了收获。近年来,浙江省国税系统致力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力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落实优惠政策,积极优化税收环境,实现了国税收入增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多赢局面。2003~2007年全省国税总收入累计达到8682.26亿元,年均增长24.74%,其中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累计达到6247.40亿元,年均增长21.54%,年均增收227.45亿元。2007年全省国税总收入达到2525.18亿元,比上年增长23.14%,其中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1825.40亿元,比上年增长25.40%,增收369.78亿元,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53.42%,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关键词 优化服务
创业创新 保障有力
浙江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接过鲜花的同时,浙江的发展也碰到了许多新难题有待破解,需要寻找理性前行的未来之道。因此,浙江国税系统顺势而为,为新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使创业创新优惠政策深入人心。积极构建涵盖国税门户网站、税务报刊杂志、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电子信箱等在内的立体宣传网络,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涉税服务、办税流程、税收优惠等开展重点宣传,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新出台税收政策进行解读,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日常宣传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重点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促进“两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税企座谈会、税收管理员送政策下企业、纳税辅导以及局长在线访谈等形式,使纳税人了解、掌握、运用新企业所得税法,特别是促进“两创”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税收政策。
——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创业创新的和谐氛围。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深化和完善全程服务制度,积极推行一窗式服务、一站式服务、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同城通办”等纳税服务形式,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流转机制,简化涉税审批环节,简并涉税资料报送,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统一纳税服务标准,建立和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继续加大对涉税事项准期办结率的通报和考核,保证涉税事项按照服务承诺时限准期办结。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下放以及出口收汇核销单无纸化试点工作,加快审核审批进度,提高出口退税审核效率;推进出口退(免)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出口退税电子数据远程申报预审,降低企业退税成本。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登记评定等。开展财税库银联网工作,积极推进纳税人网上申报和网上缴税。不断拓展办税公开渠道,创新办税公开载体,丰富办税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公开内容的更新维护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深入开展“管理创新”,提升服务创业创新的能力。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体系和全面创新型省份的战略部署,提高为创业创新服务的能力。浙江省国税局自2006年以来,在全省国税系统积极推行“管理创新”活动,围绕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开展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两年来共计入库管理创新项目176个,其中优秀项目64个,已在全省推广25个。如,通过推广实施杭州市局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德清县局的农民办税方便卡等优秀管理创新项目,简化了纳税服务流程,提高了办税工作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又如,省局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在全省多税种联合评估工作,努力避免多头评估和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管理创新,切实发挥了服务纳税人、提高征管质量的积极作用,有力地提升了国税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努力加强部门协作,打造创业创新的整体合力。对内,进一步优化各税种联动管理,大力推进税源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率与质量。对外,加强与地税等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工作沟通,如在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过程中,积极与地税部门保持税收政策执行上的一致性,探索提高税收管理的互补性;同时加强与发改委、科技厅、统计局等部门的联系,做好对所得税优惠前置条件审批部门的宣传工作,相互配合把好审批关。
——大力实施“四项工程”,激发国税干部助推创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强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助推创业创新的先进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国税党建、国税人才、国税文化、平安国税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规范“两权”运行,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走向深入,认真开展“九个一”系列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监督评议和奖惩激励机制。巩固和扩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创活动成果,建立“群众满意基层国税站所(办事窗口)”挂、摘牌制度,全面推进国税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提升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满意度。
国家强盛、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浙江国税人对实现这一希望的信念,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坚定;对这一目标的追求,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强烈。改革开放带来的变化,点燃了人们的希望,极大地释放出“生产力最活跃因素”的能量。进军号角已经吹响,浙江国税人将用无限的智慧和激情,以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和机制,在浙江人民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作出不懈的努力和积极的贡献!
陈少敏 王水娟 盛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