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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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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居民指责物业管理不善 物业抱怨居民拖欠费用
镇海一新小区无物业公司接手
  本报讯(记者 周松华 通讯员 张霞) 最近,宁波镇海区蛟川社区中大新苑小区的居民有点烦。小区的物业撤走已有一个多月了,可迟迟没有新的物业公司愿意接手。

  蛟川社区居委会李主任介绍,负责管理该小区的真诚物业公司今年春节前入驻小区,可物业公司只来了22天,就撤走了。“主要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在服务和物业费收缴等问题上存在分歧。”

  该小区建成于2000年,是一个新小区,共有364户居民,最早承担小区管理的是四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物业收费标准偏低,业主拖欠物业费等,四方物业长期亏损。2007年底,合同到期后,四方物业退出了小区。今年2月,小区迎来了新的物业公司,可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出现这样的局面,主要是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造成的。”小区里一位居民说,在四方物业入驻之初,小区物业费的收缴情况良好。可后来却逐年递减,最后几年的收缴率不足70%。长期拖欠物业费使得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出现了问题,也影响了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导致了服务质量的下降。

  目前在镇海区,与中大新苑面临同样问题的小区还有不少,这些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普遍较低。以中大新苑为例,目前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仅为0.20元/平方米。为此,一部分小区居民建议,通过合理涨价来吸引新的物业公司进驻,但另一些居民并不同意。他们表示,如果物业管得好,可以付费,也可以考虑涨价,但这一切必须是物业服务先令业主满意,否则拒缴。真诚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附加条件,我们很难接受。”

  镇海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只有在1998年前建成的老小区,其基础设施建设未按规定配置到位,政府部门会予以适当的物业补助。像“中大新苑”2000年以后建成的新小区,是不能享受补贴的。新小区无物业公司接手该怎么办?有关部门希望大家一起来给“中大新苑”出出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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