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关键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民生之基。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这意味着我省的社会保障网将“越织越宽”。
农村老人也能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养老保障;不管老人还是孩子生病就医,都能报销医疗费……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告诉记者,今后,我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会不断完善,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从城镇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职工为主向城乡居民转变,覆盖人群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目前,我省正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法,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依法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有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努力让他们在浙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助。
社保转续一直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我省人口流动性大,特别是农民工人数庞大,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后,我省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等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参保人员流动时养老保险等关系的接续问题,特别是研究农民工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续的有效办法,让社保关系“随人而动”更加方便。
今年,我省将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万。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的同时,我省农村人口养老保障制度也正在探索建立。我省已率先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约有304万被征地农民参保。下阶段,将继续积极探索建立惠及更多农民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让我省广大城乡居民吃了“定心丸”,随着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更多的老百姓能享受“老有所养”。
不仅保障面扩大,保障水平也会节节提高。今年至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连续上调3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今年调整后已达到1310元,居全国省区第一,以后两年还要继续提高。
目前,我省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下一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继续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重点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今年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万。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内全省实现该制度全覆盖,新增参保人数150万人,而且参保居民可以参加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长效筹资机制,不断提高参保率和保障水平。今年,省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标准提高一倍,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达到100元以上。
同时,全省今年将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0万,制订失业保险促进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200万,完善商贸、住宿、餐饮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新增30万;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6万户……这都将为浙江老百姓的生活系上更加牢固的“保险带”。
(本报杭州4月26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