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25日讯(记者 汪成明) 我省正在实施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集中供养、医疗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要尽量向老年人倾斜,特别是向贫困、高龄、空巢、留守老年人群倾斜。这是记者从今天在杭召开的省老龄工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据调查,随着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增速加快,我省空巢老人家庭进一步增多,目前,纯老家庭占到老年家庭比例高达59%,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老龄工作基础仍很薄弱,老年人的保障水平不高,基本生活和基本照料仍十分困难。
会议提出,各级涉老部门要在各项政策制订和实施中,尽量多向老年人倾斜,应多采取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五保三无老人的服务要求。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低收入群众增收”、“公民权益依法保障”等有效载体,促进老年人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副省长陈加元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