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25日讯 (通讯员 季伟宣 记者 余勤)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中央纪委部署要求,省委决定,省纪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省纪委今天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这一决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纪检监察工作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强,省高院、省检察院纪检组要理顺工作关系,处理好与省纪委、与驻在单位及与所属系统的关系,处理好纪检与监察的关系。要积极适应新的领导体制,主动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驻在单位党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对所属系统纪检工作的指导,认真行使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省纪委要加强对两院派驻纪检组统一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统一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省高院、省检察院党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为派驻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派驻机构要按照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探索实行统一管理条件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