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24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沈健磊 廖小清) 晚上开车,很多司机都对“打大灯”的行为深恶痛绝。记者从杭州市交警部门获悉,5月1日实施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将对造成事故的“打大灯”行为从严处罚。
新版杭州“交法”规定:经交警查实,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未造成事故,处罚50元;造成事故除承担其他责任外,从严处罚200元。这是杭州首次针对“打大灯”行为造成的不同后果,区别对待。
该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比,新版杭州“交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以细化和明确。例如对于转借或者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行为的处罚,以往较为“宽泛”。现在明确规定,未造成事故处罚100元;造成事故除承担其他责任外,罚200元。
新版杭州“交法”也加大了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关照”。新版杭州“交法”第39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的,罚款50元。
据悉,新版杭州“交法”首次将慢行交通系统的研究写入法规。明确保障盲道、人行道的安全和畅通,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损毁盲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其配套设施。市民可登陆杭州市信息交通网(www.hzti.com),查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