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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2008年第03号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7日

  一、各地块的规划经济指标及起拍(始)价(见左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和镜湖新区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要求的有关情况。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办公用地的土地出让年限均为40年。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市内外所有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市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单独竞买的,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事先须向我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人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向我局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一致。

  四、竞买人参加镜湖新区外滩4-20号地块挂牌的报名时间、地点及报价时间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24日至5月14日下午4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3.挂牌报价时间: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5月16日下午3时整的工作时间内。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挂牌报价地点:在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报价。

  五、竞买人参加和畅堂-海尔曼斯地块拍卖会的报名(拍卖)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24日至2008年5月6日上午11时30分前的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3.拍卖时间及地点:2008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四楼401交易大厅组织公开出让。

  六、本次公开出让需提交的资料:

  (1)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6)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8)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以上材料(3)(4)(5)(7)(8)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2)(6)提供原件。

  七、竞买保证金

  上述各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第三期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缴入账户:绍兴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账号:090000010290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八、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期限

  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支付:

  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付成交价的40%,在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第二期付成交价的30%,在成交后二个月内付清;第三期付成交价的30%,在成交后三个月内付清。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竞得人足额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竞得人方可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土地出让价款,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定金);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九、相关事项详见《须知》。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有关本次公开出让的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索取。

  十、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绍兴市招投标中心(www.sxztb.gov.cn)和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上查询。

  十一、本次公开出让咨询联系人

  土地利用管理处:

  张朵朵 电话:(0575)85114059

  土地交易中心:

  陈银妹 电话:(0575)88021446

  市国土资源局镜湖办事处:

  郭伟江 电话:(0575)889266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市区龙山后街108号)决定公开出让和畅堂-海尔曼斯地块和镜湖新区外滩4-20号地块共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出让

方式 土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率 起拍(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和畅堂-海尔曼斯地块 A区块 东至地块规划景观道路中心线,南至规划西入口广场及规划步行道路中心线,西至环城南路,北临和畅堂路。 商业用地 拍卖 17799.8 ≤17799 ≤1.0 ≤30% ≥15% 60000 15000

B区块 东临现状民居,南至规划步行道路中心线,西至规划景观道路中心线,北至和畅堂路。 居住

商业

办公 20518.7 ≤22570 ≤1.1 ≤35% ≥25%

C区块 东至规划道路中心线,南临金时代广场,西靠环城南路,北至规划步行道路中心线及道路边线。 商业

办公 26634.9 ≤31961 ≤1.2 ≤35% ≥15%

D区块 东至解放南路,南至金时代广场,西至规划道路中心线,北至规划步行道路外边线。 商业

办公 23427.5 ≤40998 ≤1.75 ≤38% ≥10%

镜湖新区

外滩4-20号地块 东至地块地限线,南至前台门河,西至地块地限线,北至溢香街。 商业

办公 挂牌 15329 ≤38323 ≤2.5 ≤55% / 4590 1000

  出让地块示意图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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