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竺逸超 记者 金敖生) 绍兴县汪女士骑车路遇夜宵摊乱倒的废弃油滑倒受伤,她因此把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约1.7万元。
去年6月8日,汪女士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柯桥港越路白坯布市场门口时,不慎被倒在路上废弃的油滑倒受伤,医药费花了好几千元。
据了解,港越路的夜宵摊已摆了好几年。由于个别夜宵摊主和顾客的不良行为,这条路上的卫生状况不好。每天凌晨,夜宵摊收摊后,管理部门都要用水冲洗一遍,以确保道路清洁。
汪女士该不该与城管部门打官司?这事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有人认为,汪女士摔倒受伤是城建管理部门的失职造成的。管理部门既然允许在人行道上摆设夜宵摊,就应该预见到可能产生的卫生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管理部门没有及时清除道上的废弃油,以致汪女士白天滑倒受伤,应该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反对者认为,汪女士的滑倒受伤,罪魁祸首是乱倒废弃油的人。所以,汪女士应该去找乱倒废弃油的人评理,而不是找城管部门。如果找不到具体哪个人,汪女士也可以把所有相邻的夜宵摊主列为被告。
目前,该案已由绍兴县人民法院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