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协调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宁波的答案是:
在开发中保护 在保护中开发
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如何解决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也日益成为各地关注的热点。
据了解,为确保一批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如杭甬高速公路拓宽、杭州湾跨海大桥、甬台温铁路等用石料需求和保障新农村建设如围涂造地、标准海塘及水库建设的石料供应,宁波市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已从2003年的3500余万吨,提升到2007年的6700余万吨,矿产资源的开采强度和开采总量都相当大。
为了协调好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宁波市从源头抓起,修编制定《宁波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0)》,使全市矿产资源的开发逐步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划定资源分区 开发保护并重
目前,宁波市允许开采的矿种,主要有建筑石料、石材。由于当地建筑石料矿产资源丰富,陶土、叶腊石等资源有一定储量,铁、铅、锌资源量少,能源矿产资源缺乏。因此,为更好地保护环境,合理开采矿产资源,宁波市将矿产资源开发分为禁采区、开采区及其他区。列入开采区名单的,是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及有利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区块;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区域,主干交通线及城镇周边地区则被划入禁采区。
整合矿山资源 优化矿山布局
按照“禁采区内关停、限采区内收缩、开采区内集聚”的总体要求,宁波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进行数量压缩和空间布局调整。关停了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联合、收购或兼并同一矿区内布点过密的企业,实现矿产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布局优化。2005年第一轮规划圈定的“禁采区”内矿山已全部关闭,“限采区”矿山从2003年的591家,减少到2007年的238家;“开采区”内矿山占比从2003年的13%增长到2007年的39%。2007年全市普通建筑石料矿减少到266家。
提高开采规模 集约利用资源
除了企业自身加大技改投入,宁波市还对新增普通建筑石料矿山企业设立“门槛”,要求企业开采规模达20万吨以上,开采时间满五年。目前,宁波矿山企业“低、小、散”的状况已有较大改观,矿产资源利用方式逐步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在鄞州区、北仑区等已形成了相当规模的开采基地,其中鄞州区高桥镇被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试点。同时,随着全市露天矿山普遍推广中深孔爆破和台阶式开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从规划基准年的95%以上提高到98%以上,采选冶回收率从90%以上提高到95%以上。
严格矿山审批 规范矿山开采
为切实规范矿山设立,保护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加强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同时,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环境影响许可、采矿许可证发放等有关程序。
通过对矿产资源的规划,一系列的实施和监管,宁波市矿山布局不断优化,矿山开采从无序转向规范,矿山企业做到了边开矿、边复绿,“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把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的破坏程度降至最低,使矿山开采在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同时,保持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冯国南 黄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