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风 钟天明) 在4月17日召开的浙江省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上,笔者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全省开展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的县(市、区)名单中,在国土资源部规定检查的范围之外,又新增加了18个县(市)。
据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介绍,此次扩大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范围,目的是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这次检查的时段是,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上反映的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检查内容是,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审批和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非法批地、骗取批准、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和擅自改变用途;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在动态巡查中已经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以及处理是否已经到位等。
此次我省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检查的方式,以县(市)国土资源局自查为主,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检查、抽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督查、验收。对卫星遥感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作出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