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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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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全委会再次民主推荐提名重要干部人选
· 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杭举行
· 深刻领会全面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
· 专利从此成“资本”
· 山巅石刻祝福北京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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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
省委全委会再次民主推荐提名重要干部人选
  本报杭州4月15日讯 (记者 毛传来) 昨天,出席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78名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对部分市党政正职以及省委、省政府直属机构、省级群团组织及省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共23名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这是省委全委会继今年1月下旬民主推荐提名部分市委书记、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拟任人选后,再次民主推荐提名重要干部人选。

  与上次推荐不同,这次实行差额推荐,参加推荐的同志可以根据名册或自己掌握的情况,每一职位推荐提名1至2名人选。同时,为了让省委全委会成员有充足的思考准备时间,省委组织部提前一天公告了推荐提名的职位、名额、人选条件、年龄界限等,并提供了干部名册。

  根据推荐提名情况,得票数相对较多的被提名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预备人选,并征求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意见。所在单位参加征求意见人员的赞成票不过半数的,不列为正式考察对象。省委组织部根据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和干部日常表现情况,并经征求人选所在单位意见,研究确定正式考察对象。

  在全委会上进行民主推荐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重要体现。据悉,我省在2004年就在市、县两级试行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的党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重要干部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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