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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椒江城市之光小区接连出了两位平民英雄,为了弘扬英雄精神,居民决定——
用英雄的名字命名小区
  本报台州4月14日电 (记者 叶晖 通讯员 金志良 朱瑛瑛) 今天中午,台州市椒江区城市之光小区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再次聚集在一起,决定用郑学明、余妹兰两位平民英雄的名字命名该小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杨启杰告诉记者,他们已拟了“明妹小区”、“平民英雄小区”等七八个名字供小区1150户业主选择,待业主选定一个后就举行挂牌仪式。

  最近两年,城市之光小区先后出了两位名闻全市的平民英雄。一位是被台州市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救人英雄、小区保安郑学明,另一位是被评为2006年度“感动台州”人物、小区居民余妹兰。郑学明为救小区内一名跳楼女子,被砸成重伤。独龙族姑娘余妹兰21岁时与同住该小区的青年许吉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两人的幸福时光仅仅过了一个多月,许吉因小脑萎缩,逐渐变成一个生活不能自理、需要24小时照顾的“大婴儿”。多情善良的余妹兰选择留在许吉身边照顾他,开始了十年如一日的漫长“爱情之路”。

  两位平民英雄的事迹感动着小区里的1000多户居民,他们为自己住在该小区感到光荣和自豪。在郑学明住院期间,小区居民自发捐款2.44万元,并帮助郑学明的妻子和女儿落实了工作。4月11日,郑学明出院后,小区居民又再次筹款3.8万元,帮助郑学明一次性缴纳生活保障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小区多数居民非常关心和支持命名的事。较早知道消息的余华兴大伯说:“我举双手拥护这件事。虽然时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英雄壮举,但身边的平民英雄天天看得见,更能感化人。”

  据了解,小区将把这两位平民英雄的简要事迹刻在一块铜牌上,挂在小区各个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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