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3版:国内新闻
3  4  
PDF 版
· 建议设立英烈纪念日和公祭制度
· 清明节应提倡家祭
· 《四季》唱响
国家大剧院
· 传统民俗文化回归清明节
· 留取江南造船厂
原址火种
· 用真爱抚平创伤
· 西藏将对拉萨“3·14”事件中
受损商户予以社会救助
· 集体共祭表达哀思
· 南京抗日航空纪念馆奠基
· 吴学谦同志逝世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4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西藏将对拉萨“3·14”事件中
受损商户予以社会救助

  据新华社拉萨4月4日电 (记者 颜园园)记者4日从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帮助“3·14”事件中被打砸抢烧的旅店业、餐饮业、商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解决基本生活,从4月起,西藏相关部门将给予这些受损商户社会救助。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徐建中介绍,针对受损商户的社会救助包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两大块,具体事宜由自治区民政厅设立的“3·14”事件社会救助办公室负责。

  对受损商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实行定额生活救助。暂无居住条件的,可到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再领取生活救助资金。标准按照拉萨市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给予救助,即每人每月260元。

  对未参加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的无辜受伤住院人员实行医疗救助。按无辜受伤人员住院发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和医药费全额给予救助。

  据了解,生活救助自2008年4月至2010年2月实行,期间不再在拉萨市从事有关生产经营的,停止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医疗救助按伤害发生至治愈出院实行一次性救助。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国内新闻 00003 西藏将对拉萨“3·14”事件中
受损商户予以社会救助
2008-4-5 48256F32002924A64825742100445128[A0-新华社记者≈B1-应霁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