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3日讯 (记者 嵇哲) 省长吕祖善今天主持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煤炭、成品油、天然气专项发展规划》。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就我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议要求,杭嘉湖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区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蓝藻事故防范措施,全力防止因水质影响饮用水安全;要以“三大清水环境工程”为抓手,深化水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生态修复;要抓紧落实已启动项目,层层落实减排责任,深入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并与国家有关部委做好对接。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一手抓防范,做好防范和应对蓝藻暴发的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一手抓治理,把太湖水环境治理作为全省“811”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重中之重来抓,着力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目前,杭嘉湖地区已创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35个,服务人口达446.7万人,进一步健全蓝藻防治等应急措施;去年杭嘉湖三市共实施减排项目238个,累计削减COD0.99万吨,因环境保护需要,“关、停、并、转、迁”企业165家;到去年底,该地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9个,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机制,今年年底前,74个尚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都将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去年完成305个存栏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今年将全面推进存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治理;加强污染源监控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杭嘉湖地区所有重点污染源企业都已经建成在线监测监控装置。
会议指出,面对资源与环境的双重制约,我省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协调好经济、环境和能源之间的关系,逐步构建稳定、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08年省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修改说明。
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