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民生的保证,稳定是和谐的基础。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更没有创业创新的良好外部环境。
2004年5月,省委在全国率先作出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全省上下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贵在落实、贵在坚持”的要求,扎实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稳步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省现在达到的平安只是总进程中的一个站点。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应该从更高水平上去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积极应对各种矛盾和挑战,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提供有力保障。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关键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完善平安建设的工作责任考评、激励、督查等制度,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反应灵敏、处置及时的应急机制,特别要针对交通、消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民生诉求等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一些重点问题,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体系。(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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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平安浙江”建设,还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加快发展与维护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以发展促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使加快发展与维护稳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把完成阶段任务与实现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立足当前,着力完成阶段性任务,又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一年一年向前推进,一步一步向上迈进。把因时治标与着力治本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有针对性地解决什么问题,力争在较短时期内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更要统筹考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等方法,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考核达标与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以群众的需求为第一信号,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宣传发动群众上下功夫。把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工作思路、方法和载体的创新,使“平安浙江”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安居方能乐业。在全省人民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开辟出一个更加平安和谐而又充满活力的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