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嵇哲) 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发布在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征求公众意见。
记者在省政府网站上看到,《条例(草案)》发布在“民意征集”的栏目中,26日一天,已经有6位网友留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针对《条例(草案)》中关于“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不得晾晒、吊挂或者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平台、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这条规定,署名“陈实”的网友说,中国人晾晒衣物是传统也是客观事实所决定的,毕竟不是人人买得起烘衣机。如果要对此进行处罚,能执行得下去吗?
据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是如今社会一个重要的公众意见发表平台,在网上征集公众意见,可以更广泛、全面地将群众所思所想吸收到政府公共管理中去。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政府部门将会认真考虑,合理采纳。
如果你对这一条例还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08年4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省法制办信箱。电子邮件地址:sfzb_zmj@zj.gov.cn。也可以登录省政府网站(www.zj.gov.cn)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