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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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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奉化许江岸村“还原”小溪生态环境有新招
小小溪坑鱼 配上“专管员”
  本报讯 (奉化市报道组 王校美 通讯员 徐华良) “你看,现在我们村门前溪里的鱼又多起来啦!”日前在奉化溪口镇许江岸村,村民张朋雷指着成群嬉戏的溪坑鱼对我们说,“去年8月,我们村把禁止捕捉溪坑鱼写入了村规民约,并指派我为保护溪坑鱼的‘专管员’,半年多下来,效果比较好。”

  溪口镇许江岸村地处四明山腹地,依山傍水,风光秀丽。去年,村里筹资60万元进行环境整治,使穿村而过的门前溪变得格外清澈迷人,但村民们还是感叹:溪变美了,水变清了,可惜以前成群结队的鱼儿不见了。

  近年来,随着农家乐的兴起,溪坑鱼“游”上了餐桌,成为食客们的美味佳肴。特别是2006年以来,几乎每天晚上都有人到该村门前溪打开拦水坝,大肆滥捕溪坑鱼。到2007年上半年,这条门前溪已难寻溪坑鱼踪影。

  为营造良好的溪坑鱼繁殖和生存环境,去年8月,许江岸村把禁止捕捉溪坑鱼写入了村规民约。他们规定,如有人再捕溪坑鱼,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对村里七八位捕鱼者由村干部上门一一予以警告。同时,指派办事公道的张朋雷来管护溪坑鱼。

  “禁捕溪坑鱼”这一村规民约受到村民的一致称赞。消息传开后,附近村的捕鱼者也不敢再到许江岸村来捕鱼。张朋雷说,捕鱼者一般都是半夜作业,他除了白天管护外,近半年来,他每天晚上半夜起床对千米长的村溪进行巡查,但至今未发现违捕者。

  奉化市海洋渔业局有关负责人对许江岸村的做法很是赞赏,他说:“溪坑鱼虽然不是珍稀保护鱼种,但也不能滥捕滥捞。许江岸村的做法,对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环境的生态平衡有一定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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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小小溪坑鱼 配上“专管员” 2008-3-28 48256F32002924A6482573D6003F2143[A5-王校美≈B1-吴雅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