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张娟由于怀孕被公司无故辞退。张娟受聘于北京某企业。由于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异,张娟被晋升为副总裁。
2007年3月份,张娟由于生育孩子,需要休产假。然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其所在单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一名怀孕妇女,遭到如此“待遇”,她依法向北京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由于不服仲裁委的“仲裁裁决”,张娟又一纸起诉书把ECI电讯和公司告上了法庭。自此,张娟走上一条妇女维权的道路。
一审判决结果还在等待中,但张娟说,无论结果如何,她希望所有受到歧视的妇女,都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公益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