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 周咏南 刘刚) 民营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企业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国人大代表、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存辉建言,要尽快制定“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
南存辉代表认为,公众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一些人简单地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同于扶贫济困、慈善捐款,并把有无捐赠和捐赠多少作为评价民营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履行得好坏的依据和标准,忽视了企业最重要最基本的发展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这种片面的认识,不利于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南存辉代表说,目前,国资委已出台《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为评价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提供了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建议参照这一文件,尽快出台“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什么是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作出全面准确的界定,明确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考核标准和评估体系,提出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奖惩措施,激励和鞭策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