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 周咏南 刘刚 通讯员 袁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浙江代表团代表提出54件议案,占大会全部代表议案的近八分之一。浙江代表提出的这些议案,均被大会主席团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据了解,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代表共提出议案462件。浙江代表提出的54件议案全部是法律案。其中,要求制定法律的25件,修改法律的29件。浙江代表提出的议案不仅数量名列各代表团前茅,而且议案质量也比较高。议案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特别是围绕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眼于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立法议案占多数,充分反映了浙江代表的代表意识强烈,态度认真负责,履职热情饱满。从这些议案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议案都是代表们经过会前视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并进行认真思考提出来的,倾注着广大干部群众和代表们的真知灼见和辛勤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