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3日以14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803号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伊朗核计划及其相关领域的制裁,但同时表示将继续加大旨在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外交努力。
这是安理会自2006年12月以来通过的第三份对伊朗制裁决议。新决议继续要求伊朗暂停铀浓缩等活动,并在前两份决议基础上增加了对伊制裁措施,包括扩大旅行限制和冻结资产对象名单、禁运敏感双用途物项、呼吁各国对部分对伊金融活动保持警惕、依法有条件地在机场和港口检查伊朗空运公司和伊斯兰航运公司的货物等。
决议同时重申致力于通过政治和外交谈判和平解决问题,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发挥作用。为了体现该决议旨在推动谈判的目的及其可逆性,决议还规定,如果伊朗采取积极步骤执行决议,安理会将暂停、甚至终止所有制裁。决议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在决议通过后的90天内就伊朗是否已经执行决议提交报告,以便安理会进一步采取适当措施。
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六国外长3日在安理会通过对伊朗制裁新决议后发表共同声明,重申致力于通过外交谈判解决伊核问题。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3日表示,安理会就伊朗核问题通过新决议的目的不是惩罚伊朗,而是为了推动激活新一轮外交努力。
王光亚说,有关制裁措施不针对伊朗人民,也不影响各国与伊之间正常的经贸和金融往来。王光亚强调,制裁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外交谈判仍是最佳选择。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