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2版:节能环保
3  
PDF 版
· 努力实现浙江节能降耗新突破
· 太阳能,太阳一样永恒的产业
· 话说能源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年3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2月26日,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四市环保局分管宣传领导、宣教中心负责人共聚杭州,一起商量并通过了杭州都市经济圈合作发展协调会环保专业委员会宣传联动方案。

  为落实环保专业委员会项目内容,推动杭湖嘉绍四市生态环境的共保和环境宣传教育资源共享,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四市环保局宣教部门还专门成立了宣传小组,数易其稿,制定出了杭湖嘉绍四地环保宣传联动方案。

  方案决定从今年3月初全国“两会”召开前掀起四地都市经济圈共建共保宣传高潮。计划以《浙江日报》为主,各地媒体配合开展宣传。通过省报和四地媒体联合宣传,正面宣传四地的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整治成果及亮点工作,形成宣传小高潮,构建四地共建共保生态环境的良好工作氛围,推进各地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5~9月份结合杭湖嘉绍环境共保规划编制和边界联合环保执法、边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相关工作,邀请省、市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健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推动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共建共保,切实保障四市公众环境知情权,四市还将定期、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开发布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共保重大事项,逐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信息反馈机制,引导公众自觉投身到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共保过程中来。

  宣传报道的另一重头戏是开展“杭湖嘉绍环保行”联合新闻采访宣传活动。计划于今年7月份杭湖嘉绍四市宣传部门、环保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采访活动启动仪式、行程及各项前期准备事宜。10月份由四市宣传部门、环保部门共同率队,组织国家、省级媒体和四城市媒体开展“杭湖嘉绍生态行”大型采访活动,预计采访时间为7天左右。11月份,四市组织开展“杭湖嘉绍生态行”采访活动好新闻评选,编印《2008“杭湖嘉绍生态行”采访活动新闻报道集》。年底四市联合对“杭湖嘉绍生态行”大型采访活动获奖好新闻进行表彰奖励,并讨论2009年环境宣传合作事宜。

  环境共保规划的主要任务首先编制都市经济圈发展总体规划。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浙江省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结合杭湖嘉绍4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资源特色,提出合作共建的战略目标、指导原则、区域发展总体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规划意见,形成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总体规划。其次修订完善相关城市的城镇体系规划。在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修订完善杭湖嘉绍4市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城镇规划,促进都市经济圈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再则是推进区域专项规划融合。近期编制有关都市经济圈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市场体系、生态保护等方面专项规划,以便实现区域内部专项规划的对接。

  在规划编制时间上,2007年12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计划2008年4月为规划编制阶段。接着规划修改、送审。2008年7月,实现规划定稿报批阶段,进一步修改完成,提交各地市“杭州都市经济圈合作发展协调会”审议讨论,按照相关程序报批。

  杭、湖、嘉、绍4市相邻,经济总量约占了全浙江省的60%,都是浙江省经济发展中的强市。因此,四个城市联合建立都市经济圈合作发展协调会环保专业委员会具有重要意义。环保专委会将在省环保局具体指导和杭州都市经济圈合作发展协调会直接领导下,按照“规划共绘、交通共联、市场共构、产业共兴、品牌共推、环境共建、社会共享”的要求,协同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环保规划、生态建设、污染防治一体化建设进程。

  组织机构健全

  环保专委会主要由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四城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委会设常务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3名,执行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常务主任委员由杭州市环保局长担任,嘉兴、湖州、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执行主任委员由四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轮流担任,委员由四城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以及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安吉、德清、桐乡、海宁、绍兴、诸暨等有关区、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组成。执行主任委员每届任期一年,主要负责牵头拟订当年四城市环境保护合作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环保专委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机构设在执行主任方所在地市环保局。办公室内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日常办公、环境共保规划编制、边界联合执法、环境保护联合宣传、边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各专项工作的开展。各工作组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推荐组成。其中,环境共保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属于临时性工作机构,工作任务完成之时自行解散。环保专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工作小组。

  环保专委会同时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聘请省环保局、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监测站或省环科院等负责人以及其他环保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

  六项制度明确

  环保专委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明确了六项工作制度,分别是:

  专业委员会例会制度。环保专委会每年召开2次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增开,研究讨论专委会内部建设、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保护合作有关事项。

  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制度。专委会成员主要通过召集会议、互递文件、轮流编制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互相通报各自所在区、县(市)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举措、进展动态等,切实增进交流,加强了解,促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环境共保。

  重大事项集体会商制度。专委会主要通过会商的形式综合协调、联席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防治重大事项。对于跨区域、跨边界重大环境问题,相关成员间要加强交流和会商,并努力通过会商加强合作,解决问题,协同推进区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会商可以由全体委员参加,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相关委员中进行。

  区域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制度。以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处理、区域流域水源地沿线重点污染企业、跨区域环境违法企业为重点,专委会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区域边界(如萧绍边界、余杭德清边界、余杭桐乡边界、富阳诸暨边界、余杭海宁边界等)环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促进合作,为边界地区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搭建平台。

  跨区域出境断面水质联合考核制度。为确保杭州都市经济圈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专委会每年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市)主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联合考核,同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有关奖惩措施,并实行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跨区域出境断面水质联合考核制度。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为推动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共保进程,切实保障四市公众环境知情权,专委会定期、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开发布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共保重大事项,逐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信息反馈机制,引导公众自觉投身到杭州都市经济圈环境共保过程中来。

  有专家认为该项工作的启动,有利于加快推进长三角南翼四个中心城市环境共保进程,加强地区间环境合作,形成共同治理生态环境的局面,提升区域环境竞争力,促进杭、湖、嘉、绍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杭湖嘉绍四市环保为一家

  杭州都市经济圈合作发展协调会环保专业委员会工作启动

  今年1月30日,由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四市环保局领导组成的杭州都市经济圈合作发展协调会环保专业委员会在杭州宣告成立。作为该专委会主要内容之一的四市边界联合环保执法机制也由此诞生。

  边界联合执法检查内容有哪些?据了解,首先是查行政区域交界地区的环境纠纷问题。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建立污染苗头控制机制,及时对本辖区内的存在边界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进行梳理和排查,密切关注边界企业治污情况。其次是查区域水源地的重点污染企业。一条江、河往往流经多个城市,他们将对区域内钱塘江、浦阳江、苕溪、京杭运河、萧绍运河沿线的重点污染企业加强现场督查力度,对影响水体总磷和氨氮指标的化工企业要加大现场监察频次,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再则是查跨区域环境违法企业。当前,有些业主往往在边界地区或者“几不管”地带,有的甚至在生态保护区内,建设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采取生产、排污、用电等异地布局,躲避环保监管。各地在发现或者知晓此类情况后,及时联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组织联合执法,相关单位应积极参与配合,共同打击跨区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联合执法形式上以属地自查为主,适时开展区域边界互查。同时,定期召开环保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通报上、下游之间的环境质量,重点是水环境质量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通过轮流编制工作月报等形式互相通报边界联合执法区域环境共保有关信息。

  边界联合执法共创和谐环境

  杭湖嘉绍环保宣传联动拉开序幕

  环境共保规划方案正在谋划

  ·资讯·

  余杭苕溪饮用水源取水口保护牌

  遵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杭州都市经济圈的战略要求,根据杭州都市经济圈市长联席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由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愿组成的环保专业委员会于今年1月30日在杭州宣告成立,标志着该项工作开始启动。

  结合特色     合作共建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节能环保 00012 2008-3-3 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18;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19;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0;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1;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2;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3;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4;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5;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6;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7;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8;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29;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30;浙江日报000122008-03-030003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