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美国太阳微电子公司率先向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欧盟委员会投诉微软公司,开启了欧盟对微软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微软公司被指控意图利用自己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绝对优势以挤占服务器软件市场,其表现是微软公司拒绝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导致竞争对手开发的软件无法与微软“视窗”(Windows)操作系统充分兼容。
2004年3月24日,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滥用了自己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优势地位,要求微软公司在90天内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视窗”操作系统版本,并在120天内向服务器软件行业的竞争对手公开相关技术信息。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对微软公司开出了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2004年6月7日,微软公司向欧洲初审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推翻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同月,微软公司还请求欧洲初审法院下令,在法院判决作出前暂缓执行欧盟委员会的决定。
2004年7月,微软公司支付了罚款。
2004年12月,欧洲初审法院驳回了微软公司要求推翻欧盟委员会决定的请求。
2005年6月15日,微软公司正式推出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视窗”操作系统,但市场反应冷淡。
2006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微软公司再次处以总额2.8亿欧元的罚款。
2006年10月2日,微软公司就欧盟委员会新的处罚决定上诉至欧洲初审法院。
2007年3月1日,欧盟委员会威胁对微软公司再次处以每天300万欧元的罚款,并要求微软公司做出答复。
2008年2月27日,因美国微软公司拒不遵守2004年欧盟作出的反垄断决定,再次对“微软”处以8.99亿欧元的罚款。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