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余杭区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决定对余政挂出(2008)12号一幅地块采用净地带方案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余政挂出(2008)12号地块:
(1)用地范围及性质:该地块位于良渚镇南庄兜村博园路南侧,东至规划中加油站,南至规划中绿化用地,西至彩虹路,北至博园路。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汽车综合服务区)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13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26万元。
(2)该地块由商业区块及社会停车场区块组成,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为:
1.商业区块:用地面积为11537.4平方米,容积率≤2.77,建筑密度≤53.9%。
2.社会停车场区块:用地面积为25828.2平方米(其中停车场部分为19561.7平方米,配套服务区块为6266.5平方米)。停车场部分须设置不少于230个停车泊位, 配套服务区块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8.7%。
3.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4.具体实施方案须符合消防等相关部门意见。
5.具体详见附后方案《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汽车综合服务区设计方案》。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在截止报名日在余杭区内无欠交土地出让金情况记录(含关联企业)的均可参加。
竞买成交后:1.竞买者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求于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停车场区块(包括配套服务区)的建设并投入运营;在18个月内完成商业区块的建设并投入运营。2.以挂牌文件所附的《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汽车综合服务区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以政府职能部门最终核准为准。3.项目设计、建设、功能设置须遵照《杭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杭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方案设计》、《杭州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公共环境景观设计》的规定。经营功能定位为汽车综合服务。4.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含分割转让)。5.允许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市政公用管线穿越该地块。
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50%出让金(含保证金),6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金。非余杭区注册登记的中标者必须在余杭区注册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有形土地市场内,详细地址:余杭区临平沿山路186号。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二楼大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咨询电话:(0571)86229785,联系人:赵义炎。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8年3月18日上午8时45分起至2008年3月31日下午3时整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四、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8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2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时45分至11时45分,下午1时45分至4时15分,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且到账后(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8日下午3时45分前),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8年3月3日起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索取。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公证。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2008年2月27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