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这是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这一论断深刻指明,防治腐败,既要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要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要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要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因此,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党章的要求和规定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并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腐败案件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量减少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有效发挥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务公开,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同时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通过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任务。我国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但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们应当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切实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原载2月23日《人民日报》)